酒精与肥皂 (第1/3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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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我不是巫,只是合理猜测而已。”

稚唯快速想着合适的理由。

这就不得不提到秦楚恩怨。

南郡这个地方原先是楚国的腹地,治所江陵更是楚国都城。然而公元前279年,秦昭襄王命白起伐楚,楚顷襄王战败,被迫迁都于陈。

五十余年过去了,乡音难改,黑夫如今说话尚有楚音,所以稚唯和夏媪能与其沟通。

这也是稚唯跟黑夫交流后,选定他为第一个治疗对象,主动提出为其看诊的原因。

夏翁夏媪出身墨家,夏家子走南闯北,一家人识字、见识广,夏家小女“病愈”后变得聪慧通透还能说是家人的缘故,但要是一朝之间从未去过秦国却懂地道秦语,怎么想都不对劲吧?

总不能是夏家背地里说秦语?

他们又不是秦人。

“所以我当时问阿唯'是要开始治病救人了吗',你说……”系统后知后觉恍悟,“原来这就是你说的'人选合适'!”

稚唯:[是的。]

不枉她“守株待秦卒”整整三天。

“至于家中有兄弟这一点嘛……”

这还没到秦始皇造兵马俑的时候,以秦国目前的生产力,官制武器不能装备全军,盔甲最多是精锐士兵才会穿,皮甲才是主流,最普通的士卒甚至只着战袍。

黑夫身上的皮甲陈旧不合身,若是战场上缴获的……秦军内部有官职、爵位等级之分,没有军功在身,此等战利品根本留不住。

可黑夫未戴相应爵位的头冠,那这皮甲很可能是其父兄辈的,或是家里淘换来的。

还有就是,世情如此。

多子多孙是福气,这是其一。

其二,秦国以军功爵制而强大,但对黔首而言,那是要家中男子拿命去搏的,所以只要经济条件允许,一般家庭都会多生几个。

夏大母可以信任,但对外人,稚唯不会轻易暴露自己对秦的了解程度,她只说了“世情”,迎着黑夫赞叹的目光淡定转身,步履不停地离开。

“我去备药。”

再不离开不行了!

能猜出家有兄弟不难,但她可是明确说了黑夫排行老二,这可没法解释!

稚唯顺从记忆走向正屋。

按照传统礼仪宗法,正屋当是家中长辈的居室,就算是不识字的黔首也知道这么做才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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